(文:秀娟)這天我們三人玩得很瘋,欺負咪咪,拿相片取笑對方(應該是之前提的玩半格式相機 https://takasumiko.blogspot.com/2026/07/19801012.html ),崇明還一直踢我取樂。雖說是欺負咪咪,但是應該是在咪咪可以接受的範圍內,不然以她那剛烈的個性,怎麼可能讓人欺負。
另外日記還提到看《天眼》,那是臺灣電視史上首部警匪電視劇,因為當時沒有分級制度,所以未成年的我們看得很開心,主題曲那句「老金曾經這麼說」是我們那一代的共同回憶。不過比起《天眼》,更早以前的《法網》才是我們那一代抹滅不掉的回憶,也證明了影視分級制度的必要。《法網》於1976年4月至1978年8月播出,介紹台灣歷年來有名的重大刑案,我從1978年1月開始寫日記,但從未記載看《法網》的事,不知道是最恐怖的已經在1977年以前播過,還是我連記在日記的膽子都沒有。在網路上搜尋,好幾個人跟我一樣,對「江子翠命案」印象太深刻,至今搭捷運經過江子翠站時,心裡還是會覺得毛毛的。不過對現在的年輕人而言,一個分屍案就會造成心理上重大陰影,這顯示我們這一代的人心臟似乎太衰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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